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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7/4/28

关于开展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8

国卫应急发〔2017〕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提升广大卫生应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转型发展,卫生应急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严峻繁重,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健康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盼,对卫生应急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开展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是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5-2019年)》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落实卫生应急“一体两翼”发展思路的有力举措。通过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进一步激励广大卫生应急工作者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岗位练兵、提升能力,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向公众宣传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自救互救能力和卫生应急素养。 
  二、加强部门合作,做好安排部署 
  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要联合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并参照《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组建本地区活动组委会,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在省、地市、县(区)各个层面组织部署;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落实相关工作经费;要切实落实工作要求和荣誉奖励,在组织动员、宣传引导、激励保障等环节作出具体安排,营造卫生应急工作人员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增强基层一线人员的获得感,提升活动影响力和保证竞赛效果,确保竞赛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周密、细致安排竞赛项目设计、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三、强化组织动员,提高活动实效 
  地方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过程中,要紧紧围绕重点任务,着眼于基层一线和卫生应急核心能力提升,体现全员动员、广泛覆盖、层层选拔,突出平急结合和卫生应急专业特点;要将开展技能竞赛、普遍提高卫生应急水平与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切实提升基层整体能力水平。鼓励各地在竞赛组织、竞赛形式、竞赛宣传等方面有所创新,更好地结合本地卫生应急工作特点和实战需要,吸引更多的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参与竞赛活动。 
  四、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活动影响 
  此次竞赛活动宣传主口号为“技能竞赛历练精兵,卫生应急护航健康”。各地要针对筹备部署、地方技能竞赛、全国技能竞赛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发挥技能竞赛的持续性影响和效应,进一步激励广大卫生应急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要通过影响力大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和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系列宣传、重点报道、深度挖掘,及时发现和宣传树立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讲述卫生应急战线的感人故事,展现卫生应急人员勇于奉献的精神和严谨的职业素养。各级卫生计生委网站、工会网站和活动协办单位网站要及时发布技能竞赛活动动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本省(区、市)竞赛活动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和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于8月31日前完成本省(区、市)预赛。 
  (二)请各地收集整理竞赛活动过程的图文、影像资料,制作初赛视频纪录片(5分钟)、团体及个人事迹短片(5分钟),并于8月31日前将上述资料和竞赛活动的书面总结报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各地要加强本辖区竞赛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组织开展竞赛活动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总工会负责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复赛和决赛参赛人员。 
  (四)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设计竞赛活动宣传海报,由各省(区、市)印发至各医疗卫生机构张贴。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

  联系人:刘文、徐敏 
  电 话:010-68792561、010-68792976 
  传 真:010-68792561 
  邮 箱:liuwen@nhfpc.gov.cn

 

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人:郑田静 
  电 话:010-68792782 
  传 真:010-68792120 
  邮 箱:zhengtj@nhfpc.gov.cn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联系人:艾丹、郎佩剑 
  电  话:010-68591743、010-68591760 
  传  真:010-68591751 
  邮  箱:aidan@acftu.org.cn,langpeijian@acftu.org.cn 

 

  附件:1.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2.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3.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大纲 
     4.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地方组织工作参评指标 
     5.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宣传口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


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励广大卫生应急工作人员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卫生应急人员勇于奉献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打造一支业务精良、能打胜仗的队伍,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活动原则 
  (一)全员动员、广泛覆盖、层层选拔。 
  (二)平急结合、注重操作技能、突出专业特点。 
  (三)活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活动项目和参赛人员 
  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设以下3个项目: 
  (一)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三)突发中毒事件处置 
  参赛人员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机构 
  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举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中国人口宣教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健康报社、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协办。 
  成立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分管领导同志共同担任。委员包括我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竞赛组、宣传组、专家组和监督组。综合组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牵头,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组织与综合协调;竞赛组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负责全国技能竞赛复赛和决赛的组织、竞赛命题、竞赛规则制订等工作;宣传组由中国人口宣教中心牵头,负责竞赛活动的全程宣传工作;专家组由卫生应急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指导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组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监督活动全过程,指导地方开展活动。 
  各地参照本活动组委会构成,成立本地区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统筹做好地方竞赛活动组织工作。 
  五、活动形式 
  (一)地方技能竞赛。各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卫生应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参与技能竞赛。各省、地市、县(区)要把开展技能竞赛、普遍提高卫生应急水平与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为指引,根据本地区现有卫生应急能力、卫生应急工作任务、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等,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训练技能,组织开展技能竞赛。通过技能竞赛,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意识,规范卫生应急处置流程,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重点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调动广大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地方技能竞赛要全员动员、广泛覆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广泛参与。县(区)域内卫生应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县级技能竞赛的比率不低于70%,选拔技能优异者参加地市级技能竞赛;地市级竞赛中,以县(区)为单位参与率不低于80%,成绩优异者参加省级技能竞赛;省级竞赛中,以地市为单位参与率须达到95%以上。通过竞赛选拔出县(区)级、地市级、省级业务技能优秀的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授予荣誉奖励称号。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推荐成绩优异者参加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地方技能竞赛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各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组队参加。全国竞赛分复赛和决赛,32支参赛队全部参加复赛,通过复赛按三个项目决出个人名次;复赛综合成绩前八支参赛队进入决赛,决赛决出团体名次。 
  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在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命题。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和盲样检测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中毒事件处置复赛包括盲样检测、笔试和技能操作;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复赛包括笔试和技能操作。决赛采取桌面推演和知识竞答的形式。 
  六、全国技能竞赛组队要求 
  每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派一支队伍参加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每支代表队由12人组成,领队2名,由省级卫生计生委分管主任、总工会分管主席共同担任;联络员1名,由省级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主任担任;参赛选手9名,其中“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中毒事件处置”3个竞赛项目各3名,分别由疾控和(或)医疗机构中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中毒事件处置人员参加。参加个人竞赛的选手同时参加团体竞赛。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一)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二)参加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组织的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并取得竞赛优异成绩。 
  (三)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卫生应急工作满2年以上(2015年7月1日之前)。 
  七、全国技能竞赛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根据复赛成绩,“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竞赛项目分别评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和三等奖16名。 
  (二)团体奖项。根据参赛队团体复赛和决赛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和优秀奖16名。 
  (三)组织奖项。对组织工作出色的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特殊贡献奖。对总成绩优秀的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负责同志、对工作出色的支持单位和个人颁发特殊贡献奖。 
  在“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中毒事件处置”3个个人竞赛项目中,对获得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全国卫生应急技能标兵”称号,其中比赛成绩第一名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参赛选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相应荣誉奖励;获得全国技能竞赛二等奖的选手授予“全国卫生应急技术标兵”称号。团体奖项第一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各地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奖项设置,逐级设置技能竞赛奖项。有关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由各地总工会和卫生计生委工会负责落实。 
  八、活动宣传 
  (一)安排全程宣传,针对筹备部署、地方技能竞赛、全国技能竞赛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宣传报道,发挥技能竞赛的持续性影响效应,进一步激励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 
  (二)动员各地各级影响力大的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媒介进行系列宣传、重点报道、深度挖掘等。各级卫生计生委网站、工会网站和活动协办单位网站要及时发布技能竞赛活动动态。 
  (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编发《卫生计生工作交流-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专刊》,设计宣传海报,由各省(区、市)印发,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明显处张贴。 
  九、进度安排 
  (一)筹备部署(2017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部署。各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制订本地区活动方案并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同时开展宣传动员。 
  (二)地方竞赛(2017年5月-8月)。各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在全省(区、市)范围内,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从中选拔人员组队参加全国技能竞赛。 
  (三)全国技能竞赛(2017年9月-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开展复赛、决赛,联合通报竞赛结果。


 

  附件2 

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人员

组成和工作职责 

 

  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研究确定竞赛重要事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委会设主任和委员,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崔  丽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田  辉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委  员:许树强  国家卫生计生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 
  杨建立  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王  科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 
  毛群安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 
  张  鸣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徐  缓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事司副司长 
  王明霞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巡视员 
  贺青华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副局长 
  焦雅辉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王  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姚宏文  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闫丽新  健康报社副总编辑 
  王县成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主任 
  饶克勤  中华医学会秘书长 
  杨维中  中华预防医学会秘书长 
  李宗浩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宣传报道以及全国技能竞赛复赛和决赛的现场组织等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许树强  国家卫生计生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 
  杨建立  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王  科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 
  副主任:张国新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应急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监察专员 
  陈  晖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杨志媛  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工会常务副主席 
  米  锋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竞赛组、宣传组、专家组和监督组。 


  附件3

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大纲


  一、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主要参考资料: 
  1.《传染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李兰娟、任红主编) 
  2.《流行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沈洪兵、齐秀英主编) 
  3.《现场流行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3版,张顺祥主译) 
  4.《卫生统计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7版, 方积亁主编) 
  5.《卫生应急管理》 (人民卫生出版社,吴群红、杨维中主编) 
  6.《传染病控制手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7.《传染病突发事件处置》(人民卫生出版社,冯子健主编) 
  8.《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人民卫生出版社,刘剑君主编)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风险评估》(人民卫生出版社,WHO主编,倪大新、金连梅译) 
  10.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2〕11号) 
  11.《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技术方案(试行)》(2012) 
  12.《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国卫办应急发〔2015〕54号) 
  1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8〕207号) 
  1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0〕183号) 
  15.《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1〕126号) 
  16.《中国卫生应急服装技术规范(试行)》(卫应急指导便函〔2011〕192号) 
  17.《Framework for a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perations Centre》(WHO,November2015) 
  18.《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2005)》(WHO,Third edition) 
  二、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 
  主要参考资料: 
  1.《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及技术方案(2011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编) 
  2.《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培训教材—中毒事件处置》(人民卫生出版社,孙承业主编) 
  3.《实用急性中毒全书》(人民卫生出版社,任引津等主编) 
  4.《卫生应急工作手册(2005年版)》(人民卫生出版社,王陇德主编) 
  5.《急性化学损伤应急救援与救治》(化学工业出版社,王卫群等主编) 
  6.《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培训教材—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人民卫生出版社,刘剑君主编) 
  7.Casarett and Doull’s Toxicology(Eighth Edition, Curtis D. Klaassen) 
  8.GB/T27921-2011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9.GB/T 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10.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应急发〔2015〕54号) 
  1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0〕183号) 
  1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8〕207号)

  三、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主要参考资料: 
  1.《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培训教材-紧急医学救援》(人民卫生出版社,李宗浩主编)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应急发〔2007〕262号) 
  5.《国际搜索与救援指南和方法》及国际救援队客观分级测评 
  6.《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国卫办应急发〔2015〕54号) 
  7.《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人民卫生出版社,刘剑君主编) 
  8.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8〕207号) 
  9.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0〕183号) 
  10.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1〕126号) 
  11.《中国卫生应急服装技术规范(试行)》(卫应急指导便函〔2011〕192号)

 


  附件4

 

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地方组织工作参评指标 

  为鼓励各省(区、市)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经研究制定以下参评指标,作为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依据。 
  一、各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联合开展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严密组织,密切配合,成立本地区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统筹做好地方竞赛活动组织工作。 
  二、逐级动员、逐级培训、逐级竞赛,确保各级卫生应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参与。 
  三、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联合颁发县(区)级、地市级、省级荣誉奖励,获得荣誉与人事激励、职称晋升等挂钩。 
  四、多层次、多渠道全程宣传,竞赛活动影响持续、反应良好。 
  五、参加全国技能竞赛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一票否决。 

  附件5 

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口号 

  技能竞赛历练精兵,卫生应急护航健康 
  技能竞赛厉精兵,卫生应急佑安康 
  岗位练兵展风采,卫生应急见真功 
  同竞卫生应急技能,共筑健康平安社会 
  危难时刻,救死扶伤;卫生应急,使命神圣 
  扎实掌握应急技能,沉着应对突发事件 

注:第一条宣传口号为全国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宣传主口号,其他5条供不同场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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