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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7/3/24

 

GBZ/T 189.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04-12 发布    2007-11-01 实施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测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测量。 

测量仪器 

2.1  声级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S(慢)”档。

2.2  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2型或以上,具有A计权、 C计权,“S(慢)”档和“Peak(峰值)”档。 

测量方法

3.现场调查

为正确选择测量点、测量方法和测量时间等,必须在测量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3.1.1  工作场所的面积、空间、工艺区划、噪声设备布局等,绘制略图。

3.1.2  工作流程的划分、各生产程序的噪声特征、噪声变化规律等。

3.1.3  预测量,判定噪声是否稳态、分布是否均匀。

3.1.4  工作人员的数量、工作路线、工作方式、停留时间等。

3.2  测量仪器的准备

3.2.1 测量仪器选择:固定的工作岗位选用声级计;流动的工作岗位优先使用个体噪声剂量计,或对不同的工作地点使用声级计分别测量,并计算等效声级。3.2.2  测量前应根据仪器校正要求对测量仪器校正。

3.2.3  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设置为A计权、“S(慢)”档,取值为声级LpA或等效声级LAeq;测量脉冲噪声时使用“Peak(峰值)”档。

3.3. 测点选择

3.3.1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测量范围内A声级差别<3dB(A)],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3.3.2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3dB(A)。每个区域内,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

3.3.3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在流动的范围内,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计算等效声级。

3.3.4  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的抽样方法参见附录A。

3.4 测量

3.4.1  传声器应放置在劳动者工作时耳部的高度,站姿为1.50m,坐姿为1.10m。

3.4.2  传声器的指向是声源的方向。

3.4.3  测量仪器固定在三角架上,置于测点;若现场不适于放三角架,可手持声级计,但应保持测试者与传声器的间距>0.5m。

3.4.4  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每个测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

3.4.5  非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根据声级变化(声级波动≥3dB)确定时间段,测量各时间段的等效声级,并记录各时间段的持续时间。

3.4.6 脉冲噪声测量时,应测量脉冲噪声的峰值和工作日内脉冲次数

3.4.7  测量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工作场所风速超过3m/s时,传声器应戴风罩。应尽量避免电磁场的干扰

3.5   测量声级的计算

3.5.非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按声级相近的原则把一天的工作时间分为n个时间段,用积分声级计测量每个时间段的等效声级,按照公式(1)计算全天的等效声级:

式中:——全天的等效声级,dB(A)

——时间段Ti内等效声级,dB(A)

——这些时间段的总时间,h;

——i时间段的时间,h;

n——总的时间段的个数。

3.5.一天8h等效声级(LEX,8h)的计算:根据等能量原理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按公式(2)计算:

      式中:——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dB(A)

     Te――实际工作日的工作时间,h;

            LAeq,Te――实际工作日的等效声级,dB(A)

            T0――标准工作日时间,8h。

3.5.3  每周40h的等效声级:通过LEX,8h计算规格化每周工作5天(40h)的噪声强度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用公式(3):

式中:

       LEX,W——是指每周平均接触值,dB(A);

       LEX,8h——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dB(A)

       n——是指每周实际工作天数,d。

3.5.4  脉冲噪声:使用积分声级计,“Peak(峰值)”档,可直接读声级峰值LCpeak 

测量记录

测量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测量日期、测量时间、气象条件(温度、相对湿度)、测量地点(单位、厂矿名称、车间和具体测量位置)、被测仪器设备型号和参数、测量仪器型号、测量数据、测量人员等。 

注意事项

在进行现场测量时,测量人员应注意个体防护。

按照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3 dB(A)的原则,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参考接触限值参见附录B

 

 附   件A

(资料性附录)

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的抽样方法

A.1 抽样原则

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测的目的和要求,选择抽样对象。

A.2 抽样对象的选定

在工作过程中,凡接触接触噪声危害的劳动者都列为抽样对象范围。抽样对象中应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接触噪声危害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其余的抽样对象随机选择

A.3 抽样对象数量的确定

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数不足3名时,全部选为抽样对象, 劳动者大于3名时,按表A.1选择,测量结果取平均值。

表A.1    抽样对象及数量

劳动者数

采样对象数

35

2

6~10

3

>10

4

 

        B

(资料性附件)

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参考接触限值 

实际工作中,对于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的工作场所,也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和测量(或计算)的等效声级,按照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根据表B.1确定噪声接触限值。

 B.1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参考接触限值

日接触时间(h

接触限值[3dB(A)]

8

85

4

88

2

91

1

94

0.5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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